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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装修废弃物 管理办法征求民意

  • 日期:2019-05-20
  • 点击:1370

    家庭装修后剩下的废弃物该如何处理?记者昨天从市城管委获悉,目前正就广州市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询市民意见。


    小区或设废弃物收集点


    根据征求意见稿,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将包括居民住宅装饰装修、修缮产生的渣土、木料木屑、废塑料、石膏板、玻璃、金属以及其他混合废弃物。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并要求装修废弃物需要像生活垃圾般“实行袋装收集、定点投放、集中清运的作业模式”。


    对于废弃物收集点的设置,征求意见稿认为临时堆放点和收集容器设置应当便于投放、清运和保洁,不影响市容景观。临时堆放点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并实施围蔽;收集容器容积不小于三立方米,并统一设置为黄色、统一编号。现有生活垃圾压缩站和吊装点应当设置相应的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堆放点或者放置收集容器;新建生活垃圾压缩站内应当设置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堆放点,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


    居民要装修需告知物管


    另外,在征求意见稿中,物管被要求参与处理居民装修废弃物,居民需要装修时要告知物管。实施物业管理或者社区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应当结合当地交通、环境卫生管理要求,设置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堆放点或者放置收集容器。临时堆放点和收集容器应当挂牌公示管理单位及责任人、监督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临时堆放点还应当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关闭。


    居民或可雇人运废弃物


     征求意见稿要求,居民可以雇请专业运输单位直接运输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但该运输单位需要具备资质,并将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场和综合利用场地。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与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混合收集、堆放、运输和消纳。


    对于违反规定者,征求意见稿表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文本标签:   装修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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